(台湾讯)台湾新生代演员王大陆与经纪人柴智屏“开打”了,王大陆不同意柴智屏提出3000万台币(约129万新元)解约金外加连续4年抽成要求等解约条件,4日通过律师胡原龙提告,胡原龙强调王大陆并非背信忘义之人,因逼不得已才提告,“王大陆在柴智屏公司三年,总共赚不到100万元(约4万3000新元),现在王大陆想解约,柴智屏开出的条件却非常苛刻。”至于外传签约华谊,王大陆说未来会“自己开公司”,爸爸王台庆不会出钱,选择自己走的路。


针对解约纠纷,柴智屏回应:“条件是王台庆主动提的,3000万是感谢帮他儿子拍《排球甜心》,算是补偿,在协议之内继续抽成,至于把经纪约转给纵横国际,因为那是徐立功的公司,所以我信任并且同意。最后我因不希望彼此关系从此破裂,希望他再为公司拍三部电影,他爸爸说应该的,还说不要钱都拍,我们说不能占他便宜,至少要给酬劳100万人民币。”不过双方签订协议数日之后,王台庆告知之前的条件,因王大陆不同意,全部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