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彭博电)中国超百亿元人民币债券陷入破产程序,债券持有人最终很可能要面对实实在在的损失。


彭博社汇总的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境内债市至少126亿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26亿新元)未兑付债券的发行人,已经进入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


其中,上个月刚被辽宁地方法院受理重整的东北特钢,目前未兑付债券本金至少达71亿7000万元。因私募债公开信息披露有限,目前进入破产程序债券的实际规模可能更高。


10月初,中国政府将“依法破产”写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文件,并强调“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此前,上海超日和中国二重曾重整成功,28亿元问题债券最终全额兑付。随着9月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至少10亿元私募债兑付尚无着落,中国债券持有人承担发行人破产风险的时代终于到来。如何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维权并将损失最小化,经验甚少的中国债市投资机构,亟待补课。


债权清偿率大多不超过10%


中伦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负责人许胜锋说:“国内重整案件中,最终的债权清偿率达到20%至30%算是比较理想的结果;而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大多不会超过10%。”


这位拥有15年破产实务经验、常驻深圳的律师估计,中国各级法院今年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会超过2000宗,创近年高峰。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最近一次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中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0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2.5%;审结50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