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彭博电)中国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但这对中国经济而言可能是意外之喜,因为这说明“僵尸企业”正在退出市场并降低企业过高的债务杠杆。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近期向全国人大报告时称,2017年将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依法化解过剩产能。此前最高法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665件,同比上升53.8%;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602件,同比上升60.6%。
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负责人刘延岭律师说:“相信在最高法院持续推动下,2017进行破产重整的公司数量不会少于2016年,还会继续增加。”
中国企业债务占GDP的比重2016年底升至156%,创历史新高。中国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 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
中国的司法系统正在推动破产法律程序在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中运用。中国最高法院也明确了针对破产案件立案受理的程序,并在全国范围内73家法院新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了中国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
目前,中国破产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审判比较成熟的包括广东省、特别是深圳,还有浙江、江苏以及福建等沿海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