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官方颁布新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范统计工作造假问题,有分析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将有助规范中国经济数据的采集,更准确地反映现实。
新华社前天报道,国务院日前制定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并尽可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将在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得侵犯统计机构及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不得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对象则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资料。
此外,在公布统计资料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不得利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
条例也规定,各级政府必须按照统一的国家统计标准进行统计调查。
中国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过去经常被诟病,各省提交的省级经济数字总和一向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总额,让人怀疑地方官员可能虚报瞒报。辽宁、吉林和内蒙古等省份的经济数据早前被曝存在造假,就坐实了外界对中国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怀疑。
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昨天在《人民日报》撰文说,统计调查中存在的报表重复、数据打架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和对统计数据的关切,需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细化实施的法律规定。新条例旨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王军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一些地方干部为了政绩而进行系统性数据造假、注水,这已不是个别现象,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但中国经济数据不准确,也有部分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故意压缩增长率,以争取来自中央或省政府的补贴帮助。
王军指出,中国统计体系设计不够科学、数据采集不够规范,也可能导致采集到的数据与现实不符。
宁吉喆昨天表示,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和标准,对解决统计数据可比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