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台湾已经解散的特侦组就拉法叶军购弊案,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族非法所得。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准,汪妻等人名下共9.14亿多美元(12.46亿新元)的佣金,应依刑法新制裁定没收。汪家不服可抗告。
拉法叶军购案是台湾海军历来最大丑闻,源于上世纪90年代台湾当局向法国购买六艘拉法叶舰,因双方约定采购过程不能产生回扣佣金,但法国向中间军火商支付数亿美元。
依去年7月刑法没收新制
汪传浦生前涉入拉法叶舰佣金案,造成其家族资产遭到瑞士银行冻结长达15年,累计超过9亿美元。去年7月1日间,《刑法》的没收新制上路,前特侦组为了追讨此不法所得,向法院声请单独宣告没收包含本金及利息,共约9.69亿美元。
台北地院昨天举行记者会,行政庭长廖建瑜指出,裁定没收款项以当天汇率折算,为273.6亿新台币(12.3亿新元),应依法没收。
裁定书并指出,汪传浦因收取回扣汇至妻子叶秀贞以及儿女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共五人可动用的银行帐户,这笔款项是汪家人因汪传浦违法行为而无偿取得,依法应予没收。这也是台湾《刑法》没收新制度实施以来,裁定没收金额最大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