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下同,2万新元)。
据《北京青年报》昨天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并决定自今天起实施。
通知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经济网引述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张东表示:“通知规定的每卡日累计1万元和每人年累计10万元的要求远高于目前实际取现水平,足以满足信用卡用户正常境外取现需求。”由于境外有着较为完备的用卡环境,目前信用卡境外消费99%都是通过刷卡支付完成,只有在一些无受理终端支付或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信用卡取现。
自2003年以来,中国官方对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