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电)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强化保险经纪公司管理。根据规定,保险经纪人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股东出资资金应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旨在强化对保险经纪公司股东的审查,促进保险经纪专业化和规范化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庞大,构成复杂,跨市场、跨领域、跨产品经营越来越普遍,潜在风险较多。


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打击保险中介机构非法集资和传销行为,严控行业风险,促进保险经纪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按照规定,保险经纪人应当开立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只能存放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以及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代领的退保金、保险金。


此前,中新社在2月9日报道,新规主要是针对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以来市场出现的新情况以及监管面临的新环境,对保险经纪人市场准入、经营规则、市场退出、行业自律、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更加全面和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