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新电)中国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八季下降,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对有关风险提出警示。
陈文辉在一个研修班上直言,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2017年末,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和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8个季度持续下降,从2016年一季度的277%下降到2017年四季度的251%,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二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2017年四季度有16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到150%的区间,有的公司濒临不足;三是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问题较为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四是保险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财务再保险、房地产增值等维持偿付能力。
保监会于2016年初正式实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陈文辉强调,保监会将力争2020年中期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今年,官方将修订完成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风险综合评级、流动性风险等监管规则,同时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并加强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