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讯)深圳计划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拟改变过去以申请审批方式获取海域使用权的模式,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用海或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海洋经济被列为深圳未来四大产业之一


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法制办前天表示,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已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海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海洋局赋予深圳先行先试职责,先后批复深圳为国家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科技发展示范市。“海洋经济”被确定为深圳未来四大产业之一。


目前深圳海域使用权市场尚未建立,但过去以申请审批方式获取海域使用权的模式已难以满足多元化的用海需求,引入市场手段、保障海域资源配置公平公正,是当下促进海域使用权市场化的必然选择。


《条例》也准备提出,在海域使用权一级市场,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由海洋主管部门制定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属于目录外的用海或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人的用海,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负责人说,属于目录外且不必填海的用海,将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其他符合条件的用海意向人的,就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否则,以原用海意向人作为申请人办理用海审批。属于目录外且要填海的用海,则直接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据《人民日报》2015年4月17日的报道,当年2月中旬,福建省莆田市也对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内一处8.34公顷的海域,实施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出让年限50年,总成交价1013.41万元人民币(210万新元),出让用途为填海造地。


报道称,这是福建省首次对已收储海域实施填海造地性质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也是莆田市被列为海域海岛收储试点市后取得的一大改革突破。


海域收储是对海域资源实施整理、储备,进而实现科学规划、集约利用、市场化交易等目的。2014年底,福建省政府出台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海域收储制度,要求沿海各设区市组建海域收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