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透电)中国财政部周三(4月4日)发布调整增值税税率通知,将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和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网站的通知称,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今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到10%,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人民币(500亿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