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公布全国首起因欺诈发行私募债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以及首起主承销商因参与财务造假被判刑的判例。


据中国金融观察网报道,5月10日,北京证监局在官网通报了两起中小企业私募债欺诈发行案例——厦门圣达威公司欺诈发行案例、中恒通公司欺诈发行案例,两起案件涉及资金1.5亿元人民币(3200万新元)。最终,厦门圣达威原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总监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全国首起主承销商因参与财务造假案被公布


中恒通实际控制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参与财务造假的申万证券职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共四人因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这也是全国首起主承销商因参与财务造假被判刑的判例。


通报称,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的圣达威提供虚假财务账表、凭证,通过虚构公司销售收入和应收款项、骗取审计询证,其募集到的资金未按约定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及章某所欠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致使债券本金和利息到期无法偿还,给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失。


至于中恒通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决定发行债券,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资本;虚构银行授信、隐瞒外债,并通过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