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新电)上海已梳理形成了一批金融业对外开放项目上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在六方面争取先行先试。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昨日(13日)透露,最新一批对外开放项目涵盖了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金融行业。
其主要内容包括: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比如,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沪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支持外资银行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等;扩大证券业对外开放,比如,支持在沪设立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允许其从事经纪、咨询等;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比如,放开在沪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支持外资来沪经营保险代理和公估业务,支持设立外资控股人身险公司等。
此外还有: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比如,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支持境外创新企业在沪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争取年内开通“沪伦通”,进一步扩大熊猫债规模等;拓展FT账户功能和使用范围,争取将FT账户复制推广至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自贸试验区,以及拓展FT账户的投融资功能等;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