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新电)中国商务部昨天宣布自今天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3.8%至55.7%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在农药乳化剂、医药、选矿剂中都有应用。中国国内苯乙烯产业于2017年5月25日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同年6月23日发起立案调查,2018年2月12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进一步调查做出最终裁定。


终裁认为,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其中,韩国公司反倾销税率从6.2%至7.5%不等,台湾地区公司税率从3.8%至4.2%不等,美国公司税率从13.7%至55.7%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