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中远集团收购董建华家族旗下东方海外一事,虽已完成所有交易条件,但最终得卖出东方海外位于美国的长堤港货柜码头资产。


据香港明报网报道,东方海外昨天(7月8日)公布,原来为了获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批准,中远就有关长堤港码头,与美国当局达成了安排协议。


通告称,中远和东方海外已跟美国国土安全部及司法部订立国家安全协议,在中远收购东方海外之后,同意将长堤码头的拥有权转让予一个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成立、由一名获美国政府同意,作为独立第三方的美国公民担任主要受托人的美国信托。


而在成立美国信托之前,东方海外要就长堤码头业务提名一名获得美国政府批准的安全总监,该安全总监不可以是东方海外的股东,并将负责国家安全协议的日常合规事宜,以及与长堤码头业务安全相关的事宜。


在美国信托成立之后,东方海外要通过主要受托人进行出售长堤码头资产事宣,买方必须为获美国政府接受的独立第三方,且不可以是东方海外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