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论
本栏上周提及,新居屋(香港的其中一类政策性公共住房)折扣率大幅扩大,短期或冲击居屋第二市场的交投及价格。事实上,近日各区居二市场持续出现减价放售或减价成交。与此同时,房委会也公布,这次扩大折扣率出售居屋之际,将同时引入更严格的转售限制。
居屋单位购入后首两年,只能以原价售予公共住房计划“白居二”的成功申请者,在购入后第三至第五年,则可以透过第二市场,出售单位予绿表申请者(原公屋住户)及白表申请者(非原公屋住户)。而于购入单位第五年过后,方可缴付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期望借此减少以“抽居屋”形式作投机行为,并将单位分配至真正具刚性需求的市民身上。
由以上措施可见,港府在处理房屋问题上甚具决心,近期更表示若现行“辣招”失效,不排除进一步限制私楼卖给非香港人,即推出所谓“房屋限购令”。
综观全球各地,不少地区,如大陆各大城市、澳大利亚及英国伦敦等,均采取针对海外买家的各项购买限制,究竟成效如何?
深圳澳洲伦敦限购政策比一比
以深圳市于2016年推出的限购政策为例,本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外地人缴满五年社保可买一套,以严格控制买家可购买的单位数量。但在强劲的需求下,深圳楼市在2017年仍出现“价升量跌”的情况,虽然楼价升幅有所放缓,但二手成交量却下跌约33.7%,在成交萎缩之下反而未必有利于市民置业。
另一方面,一直备受海外投资者追捧的澳洲物业市场,不少城市已立法不准外国人购买二手楼盘,以遏止海外的投资需求。由于此前澳洲物业市场炒风盛行,限购措施对症下药,故能成功控制楼价升幅。但观乎香港在现行辣招下,已大幅打压炒风及外来投资需求,以今年上半年计算,共有2153宗涉及“买家印花税”的住宅成交,仅占同期的整体住宅注册量6%,因此在本港推行“房屋限购令”之必要性值得商榷。
不可忽视的一点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推出“房屋限购令”无疑将打击海外资金以及人才来港的吸引力,长远或影响香港的核心竞争力。
正好英国伦敦的“房屋限购令”即将生效,规定35万英镑以下的新建成房屋于开售后首三个月内只许卖给英国居民,以及在开售后首月内供居住地或工作地在伦敦的市民优先购买,我们不妨拭目以待,伦敦这座国际金融中心在推行“房屋限购令”后的变化。
作者是香港美联集团
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