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下周将审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在内的多项法律草案。
据新浪财经报道,草案如果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该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另外,个人所得税每个月5000元人民币(1000新元)的起征点是否会有所调整,首次引入的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如何设置、相关调整何时执行等问题备受瞩目,这些都有望在本月底进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得到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