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通电)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二审稿未修改每月5000元(人民币,下同,1000新元)的个税起征点,不过将赡养老人支出也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工薪阶层有望于今年10月起提前享受此次个税法第七次大修的“红利”。
《人民日报》客户端昨天报道,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项目由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增至五项。
报道说,有关方面是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中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情况,作出这一建议。
中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向大会作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时指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此前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
《新京报》指出,草案提出,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如果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决定草案,那么工薪阶层有望于今年10月开始提前享受本次个税法修改的“红利”。
此外,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二审稿的其他主要修改还包括,对社会上广泛关注的稿酬收入也予以纳税优惠,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70%计算。
二审稿还建议增加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此外,二审稿还明确了个人所得用于慈善捐赠方面的规定,包括明确在法律中直接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进行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