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问题疫苗” 长春长生被罚18亿新元


(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问题疫苗”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共计91亿元(人民币,下同,18亿新元),并禁止该公司再生产药品。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处罚决定书中披露,长春长生不仅使用过期原液生产部分涉案产品,还将不同批次的原液进行勾兑配制,并对勾兑的原液重新编造生产批号。


当局也处罚高俊芳等14名涉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涉案人员有犯罪行为,将另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也发布“问题疫苗”赔偿公告,指出因疫苗造成一般残疾的使用者,一次性每人赔偿20万元;造成重度残疾或瘫痪者,一次性每人赔偿50万元;导致死亡者,一次性每人赔偿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