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电)最新调查报告显示,台铁普悠玛列车事故发生时,列车行进时速高达141公里,远远超过每小时75公里的限速。


调查也显示,事故涉及人员操作、作业程序、机械设备及组织管理等各层面问题或异常,多种因素凑巧同时穿过每一道防线,导致悲剧发生。


台湾铁路局普悠玛列车上月21日在宜兰出轨翻覆,酿成18死、上百人受伤的悲剧。台湾行政院组成的调查小组经过近一个月调查后,昨天召开记者会公布报告。


调查小组表示,列车在事发时以141公里的时速前进,超过每小时75公里限速。


列车高速进入半径306公尺的新马站弯道,导致列车前进方向第一节车厢右侧车轮浮起后出轨,并向左侧倾覆,随后第二至八节车厢相继出轨。


此外,事故列车的两组主风泵在发车前强制停机,未正常运作,使列车在事故前的15时39分起,共发生10次总风缸压力不足状况,致动力时有时无。


列车司机员在16时17分隔离自动防护系统(ATP),而事故列车ATP远端监视系统未连线,导致未对列车超速发出警告讯息。


台湾行政院政务委员吴泽成提出,ATP远端监视没有装好,涉及日本车辆施工、台铁验收环境等问题,而且普悠玛上路后五六年竟没有人提及问题,台铁应依照合约追究相关责任。


调查小组也表示,只要问题或异常发生的当下能够有效处置,本次事故就可避免。


针对调查结果,立委黄国昌认为避重就轻,没有回答关键问题,让人无法接受。他也强调,普悠玛悲剧不容卸责,当局应给家属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