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审计署最新公告显示,尽管中央政府屡次严禁地方违规举债,但部分地区仍违规举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综合新华社、路透社和财新网报道,审计署前晚发布公告称,多数地区加强了债务预算管理,在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四个省份的四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人民币,下同,5.97新元)。


根据审计署公告,这些举债行为集中发生在去年8月至今年8月,其中新增隐性债务规模最大的是湖南省湘潭市。


去年8月至今年3月间,湘潭市的城乡建设发展公司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出售后回租,违规融资14.6亿元,用于借新还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今年9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13.68亿元。


审计署今年第三季度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8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除了隐性债务外,还显示多项政策措施落实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20地区扶贫不到位


在扶贫领域,审计署重点抽查了31个贫困县,发现其中20个地区扶贫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七个地区存在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等问题,涉及金额1.38亿元。九个地区的26个扶贫项目存在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6834万元。


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降低企业负担政策不到位,仍存在违规收费、未及时清退保证金等问题,而且执行简政放权政策不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方面也有待加强。


六个省的个别金融机构存在掩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低等问题。


其中,五个省的个别金融机构通过人为调整资产评级等方式,掩盖不良贷款13.39亿元。43个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或建成后效益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