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指出,微信已超过QQ,成为2018年网络诈骗犯罪中最频繁使用的工具,在过半网络诈骗案中均有涉及。


综合中新网、《新京报》等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网络犯罪大数据报告,并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介绍,从2016年至2018年,中国共有4.8万余件网络犯罪案结案,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案件量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


在网络犯罪案件中,近三分之一为网络诈骗案,而且以网络为工具实施诈骗的情况愈发严重。孙福辉表示,2017年网络诈骗案件仅占全部诈骗案件的7.67%,2018年占比猛增至17.61%。


数据显示,东南沿海地区以网络为工具实施诈骗的情况最为严重,中国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网络诈骗案件自东南向北部、中部、西部地区逐步减少。


报告指出,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以招聘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


在冒充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此外,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受害者个人信息后进行的诈骗。


孙福辉也指出,超过40%的网络诈骗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三人及以上共同诈骗的案件占比也逐年提高。


在判刑方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中,有超过20%的人被判处五年以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