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我国将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际税务改革项目框架,打击跨国企业避税行为。总部设在新加坡、年营业额超过11亿2500万元的跨国企业,明年起须每年提呈“分国信息披露报告”。


财政部今天宣布,新加坡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项目框架,并将落实项目中的四项行动计划,即有效打击有害税收、防止滥用税务协定优惠、检讨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报告,以及改进纠纷处理机制。


根据OECD的定义,BEPS泛指一些企业通过特定的税务策略,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税务政策不协调而产生的缝隙,将大笔盈利转移至某个并无显著商业活动、税率却较低的地区,以达到显著降低缴税的目的。


为打击这类行为,我国政府将要求那些总部设在新加坡、年营业额超过11亿2500万元的跨国企业,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的财年起,在财年终结的12个月内向国内税务局(IRAS)提交分国信息披露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举例来说,如果一家公司的财年在2017年12月31日终结,它必须在那之后12个月内提交报告。


在分国信息披露报告中,公司必须申报它在其他国家的商业活动、营业额、盈利以及缴纳税款等信息。税务局将与其他与我国有双边分国报告信息交换协定的国家交换这些信息。


2013年推出的BEPS项目,原本由OECD成员会和G20成员国共同参与。今年2月,OECD和G20也设立包容性框架,邀请其他国家加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