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上市公司每年须任命至少130名女董事,才能达到在2020年将女董事比率提升至20%的目标。


最新研究报告指出,本地企业若要达到多样化行动委员会(Diversity Action Committee,简称DAC)制定的性别多样化目标,必须立即转变提名、评估和甄选董事的方式,并充分肯定性别多样性的重要性。


这项研究由新加坡人力资本领袖学院(Human Capital Leadership Institute of Singapore)和新加坡妇女组织理事会属下的BoardAgender组织共同展开。昨天发表的报告,是本地首个依据多样化行动委员会目标,为上市公司拟定的行动计划。


由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成立的多样化行动委员会,计划在2020年将本地上市公司女董事比率提升至20%,在2025年增至25%,在2030年达到30%。


但截至去年6月,本地739家上市公司中女性董事比率仅为10.3%。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傅海燕昨晚出席报告发布仪式时指出,本地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从2011年的57%增至2016年的60.4%。“如今本地劳动人口中超过45%是女性,但女董事比重仅略高于10%,这远远不够。”


她也强调,虽然当前女董事比率离2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但只要本地企业愿意改变,还是有可能迎头赶上。“这只需要半数上市公司,尤其是那些没有女董事的公司,各任命一名女董事。”


研究人员与各领域企业做了41场访谈,并将本地企业对性别多样化的开放程度,分为四个阶段:极力反对、被动观望、任人唯贤和自觉推动。


研究发现,54%的企业抱持“任人唯贤”心态。受访企业认为,在筛选董事的过程中不应偏离任人唯贤原则,否则女董事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符号。


研究主导者陈家庆博士指出,如果董事会按照传统的董事筛选标准寻找候选人,可能会遗漏掉不符合这一既定印象的女性。


“任人唯贤和性别多样化并非互不兼容,性别多样化带来的多元技能和视角能让董事会从中获益,因此他们需要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研究认为,本地企业董事会需要做出两项根本转变,才能达到“自觉推动”阶段。


首先要改变部分董事久留不退,董事会只补人却不换血的传统,制定有针对性的董事会更新流程。


其次,要调整提名委员会的组成,确保委员会中拥有心态开放、目光长远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