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展开公众咨询活动,就“商用房地产出售法令“(Sale of Commercial Properties Act)和“商用房地产出售条例”(Sale of Commercial Properties Rules)等主要修改,征求公众意见。


市建局昨天(2月12日)的文告说,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买家购买未建成的非住宅物业。这些修改将提高商用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提高行业标准,帮助买家作出知情决定。


此外,市建局也有意向所有住宅及非住宅发展商,实施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条例要求,例如进行客户尽职审查、维持交易记录,以及在交易中止或完成后进行一段时期的客户尽职审查。


市建局提议修订主要针对非住宅发展商,这些修订条规如下:



  • 在销售拥有超过四个分层单位的未竣工非住宅单位前,必须申请销售执照。

  • 须为个别项目开设户头,确保买家的分阶段付款只用在与项目相关的用途上。直至取得临时入伙准证为止,买家支付的分期付款,以及建筑贷款,都必须存入项目户头,支取款项的用途也须同项目相关。

  • 在广告中,须提供商用项目的地契期限和包空(vacant possession)移交日期等基本与准确的信息。

  • 在接受潜在买家的定金之前,须提供关于项目的额外信息,包括按比例画的平面设计图,以及发展商记录。

  • 遵守新示范单位条规,例如必须按照真实单位的批准建筑蓝图建造示范单位。

  • 在对项目的共用设施作出任何改变或重大改变前,若这些改变不是当局引入新要求所造成的,须征询买家的同意。

  • 付款时间表应作出修改,把买价的4%拨作补救建筑缺陷的用途,让买家能够追回补救工作所涉及的费用。


市建局公众咨询活动将在3月12日截止,公众可上网至 https://ura.sg/scpafeedback提出意见。此外,市建局也会征询业界利益相关者,如新加坡产业发展商公会(REDAS)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