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建议把现有的认可市场运营商(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s,简称RMO)架构由一个级别划分为三个级别建议,昨天起展开公众咨询。
金管局的文告指出,不同的市场运营商有不同的风险。多层次RMO架构依不同的需求与规定,能更好因应新兴商业模式的出现,例如区块链或个人对个人(P2P)交易平台。
根据目前仅有一个级别的RMO架构,市场运营商不能为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这类市场运营商,包括彭博旗下的代理经纪商Bloomberg Tradebook、MarketAxess、BGC合伙人公司(BGC Partners)以及SGX Bond Trading。一般上,这些市场运营商主要是债券交易平台。
金管局因此建议,将现有的架构划分为第一级、第二级和第三级。据了解,英国和澳大利亚也拥有类似多层次RMO架构。
第一级RMO是新设级别。不构成全面系统性风险的市场运营商若能符合额外保护零售投资者的规定,可服务有限的零售投资者。这些规定比现有的RMO规定更严格,包括需要揭露更多信息。
第二级RMO是现有的RMO级别。被列入这个级别的市场运营商不具系统性风险,也不准服务零售投资者。
第三级RMO也是新设级别。这个级别的市场运营商规模显著较小,适合为大宗交易市场开发解决方案的新进者,或者已经接近完成监管沙盒试验且证明可行,但皆无法符合现有RMO规定的业者。
第三级RMO的市场运营商在资本、技术风险管理以及外包(outsourcing)的规定较不严格,相对的,业务范围也比较有限,以减低失败引发的冲击。
金管局也因此建议,允许第三级RMO申请者按照当局的清单,自行验证是否已符合规定。不过,第一级和第二级的RMO申请将由金管局处理。
衍生商品批核模式 建议改为通知即可模式
金管局另外建议,目前交易所或中央交易平台需要批核(approval regime)方能推出衍生商品的模式,改为通知即可(notification regime)模式。
按新模式,市场运营商只需自行验证所要推出的商品符合金管局规定,且在推出前不少于一周通知当局即可,无需获得金管局同意。
作为自我验证的一环,市场运营商需要确认有关产品的风险并降低风险。
金管局助理局长(资本市场)李文业说,上述建议对行业有利,“市场运营商可根据所要服务的投资者,灵活选择不同需求和遵循成本的商业模式。他们也可以依据市场需求,更快推出产品。”
公开咨询活动将于6月22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