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局长孟文能说,ICO就性质而言并非证券,所以不受证券期货法令限制。不过,如果一些ICO发行公司向投资者承诺这些代币可取得回报,等同于证券的投资产品,就须遵守证券期货法令,并像任何公司上市计划一样,得提呈公开招股书,披露公司细节和业务状况等。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密切关注本地的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投资活动,特别是越来越频密的首次代币发行(ICO)。
金管局局长孟文能昨天在野村亚洲投资大会上指出,ICO就其性质而言并非证券,所以不受证券期货法令限制。不过,如果一些ICO发行公司向投资者承诺这些代币可取得回报,等同于证券的投资产品,就必须遵守证券期货法令,并像任何公司上市计划一样,得提呈公开招股书,披露公司细节和业务状况等。
孟文能说:“如果一家公司发行代币,并提出这些代币将基于公司业务或其他投资表现,获得一些盈利回报,那它等同是证券或固定收益的投资产品,而这类活动就必须受到监管。如果发行代币公司并没有提出任何投资回报,这公司充其量只是上网要求募捐。”
他也提醒投资者,谨慎参与加密货币相关活动,因为它们大多是不受监管或法律保障,风险性非常高。
金管局上月要求一家公司停止发行代币给本地投资者。当局在审核后发现,持有代币等同持有公司股权,因此违反了证券期货法令;该公司计划发行代币时并没有向金管局呈交招股书。
同时,金管局警告本地八家数码代币交易平台,在未经批准前不可处理等同证券或期货的代币交易。
谈到金管局对加密货币的看法时,孟文能重申金管局支持加密货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及其发展潜能,却不支持加密货币作为通行货币或投资资产类别。
他说:“作为一种资产,许多人都了解加密货币价值缺乏稳定性。例如比特币与美元的兑换率,其波动性比新元兑美元的兑换率高出20多倍。试想,你怎能投资在如此高波动性的资产呢?”
孟文能也澄清,加密货币仅是金融科技的一部分,不是金融科技的全部。事实上,金融科技范围广泛,并不限于加密货币而已。许多国家在去现金化的过程中,也未必一定得发行加密货币。
他举例,瑞典去现金化的程度很高,目标是在2030年成为不使用现金的国家。但瑞典主要是透过各类电子支付系统推动无现金交易,而非采用加密货币。
在昨天的投资会上,孟文能也分析亚洲投资前景和新加坡投资优势,认为亚洲蓬勃的商业活动和迅速增长将是下来10年主要投资趋势之一。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又连接亚洲主要市场,是投资者寻求亚洲投资机遇的理想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