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派国际控股(Dapai International Holdings)因不遵守上市条例,遭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下令今早9时起从新交所除牌。


新交所监管公司昨天向达派国际发出除牌通知书,表示在上市挂牌条例下,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无法或不愿遵守或违反挂牌条例,新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


它说,由于该公司没有证明它遵守上市规则要求,新交所通知公司必须从7月17日早上9时起,从新交所上市名单中除名。


达派国际昨晚发文告说,它已接获新交所下令除牌通知。


昨天较早时,达派国际因涉及造假违反挂牌条例,三名现任与前任高层遭新交所监管公司公开谴责。这三人是公司执行主席陈锡忠、前任首席执行官陈勇和前任首席财务官林傍水。


新交所监管公司指出,这项谴责是以两家独立审计公司的调查为根据。谴责内容主要聚焦于公司就成立500家新零售据点,与特定分销商和承包商的各项交易可能造假有关。


达派国际于2009年11月表示有意加强分销网络,在中国一级、二级和三级城市设立500家新零售据点。为此,公司于该年第四季将有一笔高达2亿5000万元人民币(约5100万新元)的成本开支。这笔开支在资产负债表中注记为“递延开支”(deferred expenditures),分五年摊销。


公司还表示,为了减低风险,将与六名分销商合作,在最初两年由分销商负责管理新零售据点。公司将支付首两年的租金,总计1亿6000万元人民币。


隔年2月,公司在全年业绩报告中指出,公司于2009财年第四季和2009财年分别有净现金支出3亿9710万元人民币和5亿2740万元人民币,大部分是为了支付500家新零售据点的装修和租金。递延开支达到3亿3460万元人民币。


2011年5月,公司指截至该年3月底,500家店已全数营业。同年11月,公司以“经营不理想”为由,于第三季认列大约7700万元人民币减值。2011财年,再注销约1亿874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6年公布独立审计公司BDO的报告指出:“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认公司公布的零售据点是正确的,以及一共有多少家实际在运营的据点。”


受委进行特别审计的Kordamentha则指出,两家分销商透露:“2007年至2012年,他们与达派并无任何交易往来”“达派可能伪造与他们的交易。”


四家承包商也表示,从未获得达派所称的交易金额。


新交所监管公司认为,由此不得不总结说大部分的据点从未实际营业,支出也未用于支付分销商或承包商。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作出不实以及具误导性的陈述,内部也缺乏严格及有效的控管以保护股东权益。


新交所监管公司已将案件交给有关当局处理,并建议任何上市公司若要委任陈锡忠、陈勇和林傍水为董事或管理层,应先咨询新交所监管公司。


达派国际最后交易价是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