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也建议修改中央托收公司的清算条例。在清算会员宣告违约后的第七天,如果该违约清算会员未结算的仓位没有被强行卖出,中央托收公司有权力注销违约清算会员的仓位。
新加坡交易所(SGX)就修改新交所衍生产品清算公司(SGX-DC)和中央托收公司(CDP)的清算条例,征求公众意见。有关条例修订,是要加强清算行的违约管理能力。
新交所建议修改新交所衍生产品清算公司的数项清算条例。
第一是要把违约的清算会员的场内交易衍生产品合同及场外交易大宗商品合同平仓时,必须有拍卖协议安排,以及为拍卖协议下产生的损失建构一个损失分配机制。
第二是在该清算行清算的所有种类的合同,允许该行单方面终止与违约清算会员冲销的无违约清算会员仓位。
第三是调整现有场外交易金融衍生合同拍卖损失分配机制。
第四是修改清算行清算基金对清算会员违约损失的损失分配顺序,把场内交易衍生产品合同及场外交易大宗商品合同和场外交易金融衍生产合同的损失分配也纳入其中。
新交所也建议修改中央托收公司的清算条例。在清算会员宣告违约后的第七天,如果该违约清算会员未结算的仓位没有被强行卖出,中央托收公司有权注销违约清算会员的仓位。
这些建议是为加强两家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符合国际最佳操作。新交所首席风险官郭佩媖说:“新交所是守护新加坡金融市场有效健全的第一道门槛,因此有责任确保清算会员违约时,交易活跃的市场能够持续。我们会定时检讨和加强风险管理,并致力于让这项咨询与全球最佳操作、商业实用性和运作可行性取得平衡。”
证券业理事会建议 修订收购与合并准则
公众即日起可到新交所网站了解详情,公众咨询开放至8月16日,预计今年第四季修改条例。
另一方面,证券业理事会(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建议修订我国的收购与合并准则,对该准则用于采用两级投票制股份结构(dual-class shares,简称DCS)的公司作出澄清,并征询公众意见。
主要修订包括修订准则让股东在以下情况,豁免提出全面收购献议:一、非由股东造成的一股多票股权转换为普通一股一票股权;二、一股多票股票代表的票数减少导致公司股权的总票数减少,以致股东的股权比率超过触发全面收购门槛。
另一主要的建议修订是,收购目标为两级投票制股份结构公司时,一股多票和一股一票的股票都必须是相同收购价。
公众可电邮意见至sic@mas.gov.sg,截止日期为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