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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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政府几年前引入降温措施,对拥有超过一个私宅的买家征收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以来,不少私宅联名屋主都尝试“脱钩”(decoupling),让当中完全“脱离”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在以后购买私宅时不必支付额外买方印花税。
假设两个联名屋主的脱钩后名下还各有一个房地产,那么再次买房时也只须支付购买第二个私宅所涉及的ABSD,仍比买第三个私宅须支付的ABSD低。
政府于7月5日推出新一轮降温措施,在现有ABSD的基础上再调高五个百分点。公民买第二套房屋,ABSD从7%调高至12%,永久居民购买第二套房屋或以上是从10%提高到15%。公民买第三套房屋或以上,ABSD从10%上调至15%。至于外国人只要购买任何私宅,须支付的ABSD是20%,此前是15%。
其实,在ABSD这回调涨不久之前,政府的另一新措施也已“抢先”增加了买家的购买房地产的税务支出。从2018年2月20日开始,政府调高购买房地产的买方印花税(BSD),即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住宅,首100万元后的余额部分所征收的印花税从3%调高至4%。
BSD与ABSD先后调高,使得“投资成本”顿时大涨,令投资者蠢蠢欲动,想通过“脱钩”来省下买房的税务成本。这里先来算一算,脱钩究竟能省下多少钱。
假设购买第二套私宅的是一个新加坡公民,以购买100万元的私宅来说,BSD方面,房价首36万元须支付5400元,接下来的64万元支付3%,但ABSD却一下子从7万元(总房价的7%)增至12万元(12%),足足多出5万元。
脱钩”费用可能不低
若购买的是500万元的房子,当中400万元的部分须支付4%的BSD,足足比BSD未调涨前多出4万元,而ABSD也多出25万元;结果同样的一个房子,单是税务方面的支出就多了29万元。
如此看来,买家若是“脱钩”后再去买房子,就能省下在税务方面的一笔可观费用。不过,要注意的是,“脱钩”的费用可能也不低。
首先是律师费,转移房子权益,不论是赠送或售卖权益,都当成是房屋交易,两个联名屋主顿时成为“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各须聘请律师,加起来要好几千元。其次,房子或须估值,涉及估值费用,而假设两人各拥有一半权益,买方须按买价或估值(取较高的计算)的一半款项,支付买方印花税。此外,有关房子若是在三年内转让,卖方也须按照不同年限支付卖方印花税。
若房子的贷款还未付清,则还要通知银行重新作出贷款安排,当中还会涉及律师费,银行可能要“买方”承担。此外,“买方”也要确保自己的贷款能力,不会因为联合屋主的退出而受影响。
房子若动用到公积金购买,卖方在“卖掉”自己的权益后,还得填补等额的公积金外加利息,要谨慎评估自己是否有充足的现金这么做。若卖方是在55岁或以上,拿回的公积金将转入退休户头,确保该户头达到基本存款额。普通户头的多余款项才可用以购买下一个房地产与支付房贷。
一般来说,第二私宅的价格除非超过第一个私宅的价格很多,否则为了购买价格更低的第二个私宅而脱钩,可能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