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商业或工业房地产的买家和发展商,若因冠病疫情而无法履行选购权书(OTP)及买卖协议的合约责任,如无法按时支付期款,可暂时免于面对法律行动。


国家发展部昨天宣布,当局把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所涵盖范围扩大,除了原有的住宅房地产协议,现在也包括商业或工业房地产协议。这些改变从上周五(9日)开始生效。


政府是于今年4月生效的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为因冠病而无法履行合约责任的情况,提供暂时免除面对法律行动的援助措施,为期六个月。


今年5月,律政部在考虑了反馈意见后,把房屋发展商(私人发展商和建屋局)同买家的选购权书及买卖协议或购屋协议这两类合约,纳入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所涵盖的范围。


如今,政府进一步加强该法令所提供的援助。


国家发展部在文告中说:“我们考虑了购买者和发展商的反馈意见后,将选购权书和买卖协议合约责任暂免的援助措施,扩大至商业和工业房地产协议,以确保各方待遇平等。”


跟法令下的其他合约相同,这类合约必须是在3月25日之前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应在2020年2月1日或之后。买家须对发展商发出援助通知(Notification for Relief),以享有法令的援助;若发展商因冠病而无法履行任何合约责任,也可发出援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