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银行前职员因欺诈和不诚实行为,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下禁令17年和九年期间不得从事有关的金融领域,10月29日生效。
面对17年禁令的是华侨银行前财资顾问卢祖声(译音,Lu Chor Sheng),面对九年禁令的是大华银行前关系经理陈瑞添(译音,Tan Swee Thiam Timothy)。两人已分别被新加坡法庭定罪,是两个不相干的案件。在禁令期间,他们不得从事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令和金融顾问法令下任何受管制的活动和金融顾问服务,他们也不得担任有关法令管制下的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董事或大股东。
金管局文告指出,卢祖声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使用朋友的华侨银行户头未经授权进行外汇交易,并且用顾客的户头未经授权进行交易,以实现朋友户头中未经授权交易的获利。他还唆使朋友冒充客户进行未经授权交易,以完结他在这些客户的未经授权交易。他把不当行为取得的109万元获利,用于购买外币以及还债。这些未经授权交易,导致华侨银行损失309万元。卢祖声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100个月。
文告指出,陈瑞添的女性朋友把大华银行户头、互联网银行保安器以及大华银行提款卡交给他保管。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他未经授权从该朋友的大华银行户头转账26万3500元到自己的户头,以便支付个人的生活费。陈瑞添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3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