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
“走后门”是比喻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某种个人的功利目的,中国人和上了年纪的新加坡人对走后门都不会陌生。本质上是走后门,但新加坡人过去很少称走后门,而是称“咖啡钱”或“桌子底下钱”。
走后门毕竟不光明正大,因为那其实就是行贿,但不走后门事情就办不成。例如在英殖民地时代,很多人要申请小贩、德士执照,甚至驾车执照,总得走后门。
走后门这个词出自何典?最常见的典故是: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起用蔡京为相,蔡京开始严酷迫害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括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蔡京拟出了一个120人的庞大名单,称作奸党,宋徽宗亲自书写姓名,刻于石上,竖于端礼门外,史称“元祐党人碑”。凡是元祐党人的子孙,一律不许留在京师,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录用。
野史记载,有一次宋徽宗和蔡京等大臣看戏,一个伶人扮作宰相,坐着宣扬朝政之美。一个僧人请求他签署准许游方的文件,宰相一看僧人的戒牒,是元祐三年颁发的,立刻收缴毁掉,命僧人还俗。一个道士的度碟也丢了,宰相一问也是元祐年间颁发的度碟,立刻剥掉道士的道服,令他做回百姓。一个书生是元祐五年获得荐举的,按照政策,应该免掉荐举,负责管理官员的礼部不予录用,把他赶走了。过了一会儿,宰相家主管私家财库的官员附在宰相的耳边小声说:“今天在国库,相公您申请的一千贯拨款,没想到拨下来的全部都是元祐年间所铸的钱,这些钱咱们到底要不要?”宰相低头想了半天,悄悄对官员说:“那就从后门搬进去。”原来宰相蔡京也是爱财的,只是收违反政策的钱不走正门,走后门就照收不误。
最近新加坡非选区议员的问题一度引起争议,非选区议员算不算是走后门进国会?我认为不算,因为非选区议员的权利和地位都是有法律根据和保障的,是光明正大的,没有送礼贿赂,最多只能说是走侧门进入国会,不走正门也无不可。
走后门在本地颇有“新加坡特色”,报上就报道过几宗权色交易的案子,走后门的女商人或商行女高管与掌大权的人发生“恋情”,情人就开后门让她绕过正当程序取得商业利益。
走后门是双向的行为,有权力的一方先要开后门,有求于他的另一方愿意送礼送钱,换言之是一方有所需,一方有所求。当中的关键是前者,如果他是清官,后门闭得紧紧,想走后门的人只能望门兴叹。
走后门与开后门者都存有侥幸心理,以为所干的事情只有“你知我知”,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旦东窗事发,身败名裂,还要戴“双圈牌手镯”锒铛入狱。无论如何,走后门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它反映了双方道德与法律防线的弃守,也反映了人性的弱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