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隐士


我儿子学名叫凌以向,小名叫豆豆,在家都唤他小名。以前,有位朋友开玩笑说,“豆豆”这名字太娇,恐怕是要被惯坏了。我当时没有丝毫这方面的忧虑,心想自己一定是个极度严厉的母亲。而所谓“当时”,是在豆豆出生前,那时候的我有一肚子杜绝娇惯的宏大计划,例如出生后就绝不让他和我同床,例如六个月之内必须停止母乳喂养。我后来发现,在孩子出生前扮演严厉的母亲最容易,而随着孩子的成长,随着关系的亲密,以理论为基础的严厉教育大计会一一落空。例如,豆豆前四个月还是自己睡小床,自四个月后长了一次湿疹,怕他乱抓,就让他搬到大床上和我睡了,直到现在……例如,半年之内的断奶计划推迟到十个月、一年,最终在十六个半月时才下决心给他断奶了。即便如此,看见他哭喊着想重回母亲怀抱,我还是有点儿内疚。心理学家称孩子断奶为第二次母婴分离,与其说是夺走了他爱吃的食物,不如说是夺走了他和母亲最亲密的快乐、他的心理依赖。豆豆变得茫然、易怒,而我则后悔没有如自己计划的那样,在一岁之前就给他断了母乳。事实证明,不能在孩子懵懂时决断地改变你想要改变的某种习惯,之后的更正过程就会更加痛苦。


我去了圣塔菲六天,这六天里豆豆留在休斯敦,由爷爷奶奶照料。依然有朋友劝我不要“残忍”地给孩子断奶,而是等到他自然离乳,但我很清楚这是难以做到的。妥协、让步比坚持要容易得多。而这一次,我必须痛下决心,因为他对母亲的过度依赖已经影响了他的成长,我要当一个酷一点儿的母亲,即便不像我曾想象的那么严厉,也要懂得坚持理性。


此外,在此过程中,我还要与那种总是困扰母亲们的负罪感作斗争,这种负罪感总是给母亲们无形的压力,它是杀死母亲们活力的可憎敌人,它总是令她们觉得自己对孩子还不够好,尽管她们自己已经筋疲力尽,完全失去了个人的空间和时间。


给孩子断奶,她们有负罪感;和孩子分床睡,孩子不习惯哭几天,她们有负罪感;把孩子送去托儿所,看到孩子在陌生环境里不适应,她们也有负罪感;把孩子托付给长辈,自己去看场电影、旅游两天,她们的负罪感更是源源不绝……再也没有比这种负罪感更负面的情绪了,它会让一个母亲变得神经质、缺乏活力,而且面目丑陋。当孩子越大,他们越不会喜欢这样的母亲,因为父母理应给孩子们展示一种快乐的生活方式,如果他们都是疲于奔命的一副苦相,孩子们又如何从他们身上学习快乐精神呢?


在圣塔菲的几天,我重新思考如何身为一个母亲。我发现以往的我不称职,不称职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做好自己。连自己都做不好,如何做好别人的母亲呢?又如何教导自己的孩子做好自己呢?我相信豆豆不会喜欢一个失去自我的母亲。这次分离是真正的第二次分离,因为我不会再把我和他过于紧密地捆在一起。他要往前走,而母亲也要和他一起往前走,而不是围绕着他做公转。因为时间久了,这种围绕于孩子会变成一种纠缠。


(传自休斯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