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申请表格或涉及法定日期的文件上,如果通过邮件传递,常有附带一句“以邮戳日期为凭”。

这么说来,我想新邮政应该有严格规定邮戳每天更新才对。无论是邮寄的日期铁印,或新邮票发行日的纪念邮戳,集邮发烧友都很重视;而新邮政对实寄封的机器邮戳也很认真看待,以至在新邮票发行日或一些具历史性的大日子,邮政公司总会因为集邮者为了盖上当天的邮戳,变得非常热闹。

8月9日是我国建国53周年国庆日,虽然新邮政在当天没有发行邮票,但是很多集邮爱好者还是会自制明信片或纪念封到邮局去盖日期印。我也不落人后,8月9日上午11时赶到新邮政总部,盖了几个纪念封的日期印,又为了要增添藏趣,也将一个纪念封投入邮筒,希望得到一个8月9日的实寄封。

8月10日,实寄封收到了,高兴之际,却在细看之下发现,机器邮戳的日期是8月8日,不知何故,日期竟然会倒退一天,顿时大失所望。

这本是小事一件,少收集一个封也不是世界末日。不过,我联想到邮戳若可作为一种法律上的凭据,如果新邮政没有设下严格的日期更新标准,是否有些人会受到误期之灾?希望新邮政在这个问题上能够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