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9月19日《联合早报·交流站》有关在组屋内禁烟的文章,我是百分百赞成政府立法管制。我相信唯有立法,才能有效遏制吸烟者继续在组屋内吸烟。而且一旦立法, 家里不吸烟的成员就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我自己就是二手烟的受害者,我太太吸烟,每次我劝她不要在家里吸烟,她会理直气壮地反驳说,她有权在自己家里吸烟,而我是不能说什么的。
这种情况从五年前一直维持到现在。几天前,我忍无可忍,在吸进她的二手烟以至胸口感到不舒服后,报警向警察求助。这是我第二次这么做,找警察来劝她克制,但警察上门来也只能记下我们的身份证资料,没作出任何警告就离开。这种情形我太太是看在眼里的,她说警察没有权力管制她,因为她在自己家里吸烟并没有犯法。
这么一来,在家里吸二手烟,已经成了不吸烟者无法改变的事实,这是一种灾害。除非政府立法管制,吸烟者才有可能不在屋内吸烟。
我相信立法能帮助我太太戒烟,因为她是很怕罚款的人,凡是会被罚款的事,她都不敢做。因此,这种会被判罚款甚至坐牢的刑罚,能对在屋内吸烟起着阻吓作用。
希望政府大胆立法和严厉执法,不要让吸烟者有借口继续在屋内吸烟。这样做是正确的,因为它能为家里其他成员的健康提供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