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荣
低薪员工行动联盟正式投入工作,联盟成员下来六个月将通过工作坊,构思和试行提案原型,以改善低薪员工的待遇与福利。
这个话题起源于几个月前,工人党在国会建议设立最低工资制,保护弱势工人可以有基本收入,保障他们的工资可以维持起码的生活需要。我认为总工资1300元是一个合理的要求(工人党的建议是净工资1300元)。
政府数据显示,总工资在1300元以下的工人有10万人,扣除政府津贴后,实据只有3万2000人,只占劳动力的1.27%。政府不采纳工人党的建议,认为渐进式薪金模式较为可行。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渐进式薪金模式的推广,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提升低收入工人的收入。我的问题是,它可以对超低薪工人起到实际改善吗?
超低薪工作绝大部分是国人所不愿从事的行业,从事这些工作的以年长者居多,他们可以选择的工作并不多,1300元的薪水扣除公积金后,实际每月只拿900多元左右,给他们这样低的基本起薪,一点都不过分。
最低工资制与渐进式薪金模式是可以并存的,因为它们所要帮助的对象是不同的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