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电影《没有别的爱》剧组宣布撤换已成定局之后数小时,台湾演员戴立忍发表自剖长文,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过去我参与公民运动是社会参与,并非起于政治行动,更无关于特定政党的支持,那是对于弱势或不公不义事件的发声,也是透过社会参与的公民责任”。
公民责任,对于大陆人,是个挺陌生的词儿。每一个从“一穷二白”发展起来的社会,都必然会经历循序渐进的一个个阶段。蒋经国当年给台湾设计的改革三步骤是:经济腾飞、新闻自由、政治民主。事实上,台湾社会从威权中解严,开放党禁报禁,实现政党和平轮替,直至今日,确实是依照这个路径一路走过来。
去年我采访熟谙两岸三地光谱的梁文道,他说:“今天大陆的状况其实很多台湾香港人都经历过。就是我们做人唯一的目标就是要生存下去,政府的目标就是要管好经济”。
实用主义当然无可厚非,然而仓廪实而知礼仪。台湾香港人经过了温饱的阶段,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另一重身份——“公民”。作为群体,开始迈入公民社会,不只是要赚钱,不只是要“富强”。
何谓公民?权利和义务、索取和付出是对等的。作为公民要关心自己的权利:呼吸干净空气的权利、吃上安全食品的权利、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作为少数群体不被多数群体歧视欺侮的权利。
当其他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当社会出现不公不义时,作为公民,会“感同身受”,会“唇亡齿寒”,会想挺身而出,会想表达、努力、争取,即使可能付出代价,也要使自己和其他公民生活的社会变得更好。
大陆至今还尚未进入这个阶段。于是,在戾气满满的网络平台上,常会看到鸡同鸭讲的争吵。戴立忍的长文还有这样一句话:“平和地参加游行,保护你所相信的价值,已经是生活在台北的一部分”。
“游行”“集会”“结社”“抗议”,在大陆都是相当敏感的字眼,尽管宪法明文规定了公民具有这些基本权利,然而长久以来,大家似乎本能地感觉到这些举动对于“和谐稳定”的潜在威胁,自觉不自觉地视之为政治行为,敬而远之,甚至下意识地愤而声讨。
“大陆人只有政治意识而没有公民意识,台港两地人的诉求多为公民意识使然而非政治意识,大陆人用意识形态坚定的政治眼光去审视台港人的权利意识,是造成两三地人价值观割裂的根本原因。”这是在戴立忍的声明微博发出后,朋友圈出现的感叹。
当然不是绝对,然而现状的确令人担忧。如今的社交网络上,大陆正在粗暴霸道地“输出价值观”。强迫言论自由的港台墙外人也必须像共产党员一样“表忠”。如果谁敢表达不同于大陆话语体系的亲民主言论,便不由分说扣上各种“独”的帽子(故意混淆要求普选、抵制国教等诉求),煽动“小粉红”群起攻之,砸掉饭碗,威胁与之合作的人和机构。
比如曾经支持“占中”的香港艺人何韵诗,如今几乎已经失去与大陆人沟通的一切可能(她也曾尝试开设新浪微博对话,但很快被销号)。事实上,她从未表达过支持香港独立,和绝大多数香港人一样,她支持“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很多普通香港人的想法是:恰恰是珍惜“一国两制”,才会爱之深、责之切,才会参与公民行动,表达希望香港政治民主、实现普选的诉求。然而标签和仇恨把澄清误会的道路越堵越死,人们逐渐噤若寒蝉。就连企业也备受压力,不敢与何韵诗有任何合作(哪怕是在香港而非大陆),甚至不惜付出违反契约、饱受指责的代价。
一个同行在朋友圈写:“文革时想迫害一个人,只需要指责对方是地主、资本家就可以了,证据都不用提,就可以上门抄家,如果在街上喊一声打死劳改犯就可以随意把人打死吊在树上。现在想迫害一个人,只需指责对方是台独、港独,就可以让对方把生意和工作都丢掉。”一位学者好友的担心溢于言表:“这分明已经法西斯化了啊……”
恶性循环,鸿沟日深、误解更甚。两岸三地渐行渐远。本希望大中华地区能携手振兴文明和融合的人们心痛不已。
于是我在微博转发戴立忍的声明,引用了这段评论:“戴立忍是具有人文精神的导演,关注少数群体,思想、作品都与社会议题相连,没有‘闷声发大财’的鸡贼。小粉红无法理解何为‘不同政见’,也无法理解一个正常的社会总要让有异议的人发声,暴虐令人齿冷。戴立忍是在换角已成定局以后才发声明的,这种高贵,小粉红理解不了。”
遗憾的是,微博下,很快又充满了谩骂。众多谩骂之中,我还看到有人大骂戴立忍居然使用繁体字,他们说,这不是X独的铁证嘛。
于是我笑了,记得港片《十年》里面那句台词吗?
“这些年,我们唯一学会的,是阴谋论”。
作者是中国媒体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