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欧洲正经历着二战后最为严重的难民危机。这不仅是一场巨大的人道主义危机,也是对欧盟的一场严峻政治考验;同时更折射出人权保护理想与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


二战后,国际社会尽管对于难民的理论界定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对于难民权利的保护却基本达成共识。难民所享有的权利是明确而具体的,而相关国家所承担的义务同样是清晰的。


一般意义上来说,各相关国家应当秉持宽容和便利的原则以及不推回原则来处理难民问题。宽容和便利原则主要指:一、不得对非法入境难民施以刑罚;二、不得对非法入境难民施加不必要的限制;三、提供获第三国接受的便利。


不推回原则,指的是国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领土边界,包括其原籍国或其他存此风险的任何国家。欧洲是人权保护的积极倡导者,《欧洲人权公约》《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等文件为保护人权指引了方向。可以说,欧洲占据着国际人权保护的道义制高点。


然而,当大批中东地区难民涌入的时候,尤其是在2015年巴黎恐怖袭击之后,欧盟部分成员国在难民问题上的分歧不断扩大,对欧盟的团结带来严峻考验,甚至有媒体评论认为欧盟分裂成两大阵营:一是以法德为代表的对外来移民持开放态度的西欧国家,尤以德国为典范。德国总理默克尔对移民采取了开放的态度,被称为“欧洲的良心”。她也成为《时代》周刊和英国《金融时报》2015年度封面人物;二是不愿承担欧盟责任,反对难民安置计划的中东欧国家。


它们在国家利益与道义责任方面明显倾向于前者,甚至出现了侵犯人权的现象。这不仅令人遗憾,更体现了国际人权保护的脆弱性。例如,一些欧洲国家为防止难民涌入,相继恢复了边境管控措施,甚至宣称必要时可以对移民开枪射击。捷克政府将移民和难民拘留长达40天,有些甚至达90天。


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高级专员扎伊德(Zeid Raad Al Hussein)批评,这是一种系统性的侵犯人权行为。丹麦政府在面对难民潮的问题上,加大了国际宣传,强调丹麦不欢迎难民入境。2015年9月7日,丹麦政府在黎巴嫩《明星报》《使节报》与《白天报》等媒体刊登广告,指出丹麦已决定将缩紧移民政策;另一方面试图通过立法,强行收缴难民所携带的财物,以此来吓阻难民入境。


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斯温表示,拒绝对逃离冲突或追求更好生活的人提供救援和安保,是极为不人道的做法。此外,一些媒体还在不断丑化移民,引起目的国民众对移民的恐惧与抵制。例如,欧洲国家的一些小报将移民称做蟑螂,并刊登漫画,将移民画做手持枪支、与老鼠混迹在一起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欧美国家利用其在传播领域的优势,成功设置了欧洲难民危机的议题,主导了国际舆论的走向。这给人们产生了一种印象,即“欧洲已成为难民涌入的重灾区”“ 欧洲成为接收难民最多的地区”。然而,事实上接收难民最多的国家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土耳其、巴基斯坦、黎巴嫩等。


据联合国《国际移民报告2015》统计,2014年世界难民总数为1950万人,约占国际移民总数的8%,其中土耳其接收了160万人,仅2014年接收了120万叙利亚难民。巴基斯坦接收了150万难民,其中主要是阿富汗难民;黎巴嫩接收了120万人,约占其总人数的25%。


日前,笔者参加了2016年中德人权发展论坛,与会的德方代表对于这种现象也感到颇为诧异与不解。同时,他们对于欧洲在难民庇护方面所采取的部分政策也提出了批评,如“安全来源国”问题。


实际上,从难民危机推而广之,国际移民权利的保障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理论困境。即国际社会对国际移民,尤其是对非常规国际移民,如非常规移民(irregular immigrants,也译为非法移民)、难民的理论界定存在模糊性、分割性(不同国家标准不统一)特点,这不利于移民权利的保障。


二、主权困境。国际移民,尤其是非常规移民对一国主权构成了挑战,移民问题政治化,尤其是将难民问题政治化等趋势,令移民权利保护变得复杂化。如何平衡好主权与人权的关系、如何廓清人权问题与政治问题的边界,是保障移民权利的重要前提。


三、治理困境。当前国际移民治理机制是一个多层结构,即国家治理、区域治理与国际治理,其中国家治理是核心。三者之间的协调性、互补性不足,国家治理作用的发挥因利益取向的差异而受到明显制约。


四、和平与发展困境。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这一方面表达出和平与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和平与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艰巨。很大程度上来说,非常规移民体现了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供给的严重不足:非常规移民主要体现了发展的不均衡性,而难民则着重体现了和平的稀缺性。


有鉴于此,保障移民权利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认知国际移民问题,是保障移民权利的前提。要引导国际与国内舆论对国际移民形成客观公正的理解与认知,尤其是对于非常规移民要避免民粹主义化的反应,对于国际移民的界定与权利要形成一定的国际共识与规范。


第二,科学判断国际移民的动因,是保障移民权利的基础。国际移民是全球化的结果,同时也是推动全球化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然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移民政策的限制性、地区局势的动荡性、大国政治的私利性与博弈性等因素,导致了跨境人口的非法流动。从这个角度来说,国际移民治理的对象,应该是消除引发国际非常规移民背后的深刻动因。


第三,国家政治意愿的强化,是保障移民权利的关键。国际移民治理的核心是国家治理。国家在制定移民政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主权与人权、法治原则与人道主义之间的平衡性,在维护主权的同时,要坚定保障移民的基本权利。这需要具有高超的政治智慧、坚定的政治意愿与果敢的政治担当。


第四,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均衡、可持续繁荣,是保障移民权利的根本。国际移民权利的保障,从难点与重心上来说是对非常规移民权利的保障。如果实现了人口跨境流动的规则性、有序性,国际移民权利便有了重要保障。因此,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地区均衡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显然,发达国家应当承担起它们的国际责任,以切实的行动来维护世界和平与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尤其是不能以一己之私,把一个国家或地区搞乱;发展中国家也应当抓住并创造机遇,加强内部团结,实现整体发展实力的增强与话语权的提高。从这个角度来说,移民权利保障也应该被纳入到南北对话与南南合作的进程之中。


作者是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


和平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欧美国家利用其在传播领域的优势成功设置了欧洲难民危机的议题,主导了国际舆论的走向,这给人们产生了一种印象,即“欧洲已成为难民涌入的重灾区”、“ 欧洲成为接收难民最多的地区”。然而,事实上接收难民最多的国家却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土耳其、巴基斯坦、黎巴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