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缅甸罗兴亚危机爆发后,西方媒体一面倒地指责缅甸实际领袖翁山淑枝在罗兴亚事件上的无动于衷,英国牛津市政府更撤销了授予她的最高荣誉头衔。


天主教教宗方济各走访缅甸时,在公开讲话中对敏感的“罗兴亚人”一词虽只字未提,却对缅甸境内的宗教和种族冲突事件进行了一番立场鲜明的阐述,毋惧当地政治及宗教势力,也充分地展现出其对罗兴亚课题的热心关切。


翁山淑枝作为曾经的民主斗士,如今成了众矢之的,面对着四面楚歌的艰难局势,何去何从?


较早前,中国就罗兴亚问题为缅甸提供了“三步走”政策,即停火、协商和探讨问题根源三个阶段的方案。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可解孟加拉和缅甸的燃眉之急,防止种族暴力事件愈演愈烈。同时,协助两国将近百万的罗兴亚难民重新安顿,缅甸政府也算对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有所交待。然而,第三阶段的“直面问题根源,探讨治本之策”,恐怕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


缅甸共有135个民族,主要有缅族、克伦族、掸族、克钦族、钦族、克耶族、孟族和若开族。长期以来,缅甸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松散,民族隔阂和宗教矛盾一直是缅甸军事冲突的主要原因。而罗兴亚课题错综复杂,背后根深蒂固的宗教、种族、历史和政治等因素根牙盘错,种族问题已成顽疾。


值得注意的是,缅甸的民族悲剧不仅仅体现在罗兴亚难民事件上。英殖民时期,英国为巩固统治政权,采用了“分而治之”和“以夷制夷”的殖民手段,鼓动殖民地内不同种族和信仰的族群相互猜忌,不仅破坏了各民族间的和谐,也制造了难以弥补的种族鸿沟。


这样的历史芥蒂和民族仇恨,在很多去殖民化的国家都是普遍的现象。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斐济、巴勒斯坦、伊拉克、爱尔兰共和国和苏丹等无一幸免,在独立后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种族冲突。


同样的,缅甸自1948年独立以来,少数民族武装组织便和缅甸军政府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对于军政府而言,主权国家的建立及国家制度构建,在独立初期是重中之重。而独立初期,缅甸各族群领袖揭竿而起,竞相要脱离联邦,自立建国。至今,虽然多数少数民族的政治目标已从争取独立转为民族高度自治,然而他们的民族自主意识仍然非常强烈。


古往今来,国家主权的完整性不容挑战,而主权完整又以疆土完整为先决条件。历来多少国家、多少王朝为保护国家主权完整,而挑起了战争和杀戮,罗兴亚难民的悲剧仅是故事的冰山一角。


据有关材料报道,缅甸反政府武装,包括活跃武装、已停火武装和已解散武装等,共计超过40个武装组织。早在1984年间,缅甸军政府就已经与克伦民族的武装“克伦族解放军”发生了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当时,上万名克伦族人为躲避战火而潜到泰国,成为滞留泰国的第一批缅甸难民。如今,泰国的难民营已成了缅甸克伦族、克伦尼族、孟族、掸族和罗兴亚族的庇护所,人数达10万,更常出现生活条件欠佳、自杀事件频繁和物资不足等现象。


这证明缅甸少数民族矛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是罗兴亚难民数量庞大,亦已造成邻国——特别是孟加拉难以负荷的局面,一时为缅甸招来了“种族清洗”的罪名。


回顾缅甸局势,2010年缅甸举行了全国大选,将翁山淑枝再次推上了政治舞台,可说为缅甸民主进程迎来新篇章。然而打开历史,民主的胜利旗帜是用多少鲜血换来的?民主的前提是人权平等,没有人权,民主将流于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缅甸的社会结构和民族关系非常复杂,各方各族所追求的理念和价值观大相径庭,没有足够的内在向心力,想要真正落实民主谈何容易?在国家主权完整性受到挑战的情况下,一方面军政府认为统治权力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翁山淑枝没有实权,结合社会的种族主义和宗教情结,民主、人权和自由主义等同虚设。


如今,放眼东西方社会,民主体制失败的案例不少,西方民主的可持续性也受到了不少质疑,假民主真民粹的情况更比比皆是。西方的民主制度和司法体制,尚且对权力和民主运作有着一定的牵制和辅佐作用,但对于一些处于民主转型期的国家,不成熟的民主或许只是动乱的代名词。


罗兴亚难民事件是缅甸少数民族的悲哀,又何曾不是翁山淑枝的政治悲剧?


有道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或许国际社会应该给这位昔日的人权偶像多一点帮助、耐心和宽容。


(作者是设在新加坡的国际公共政策评论机构(IPP Review)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