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又见悲剧,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博士生杨宝德溺水身亡。这与两年前的一起事件如出一辙。两年前,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蒋华文跳楼自杀。详情见拙作《硕士生跳楼背后的隐忧》。(《联合早报》言论版2016年2月12日)
两起事件都涉及一个基本问题:老师和学生之间是什么关系?我在前文中提到:“导师把学生当作私人财产,拥有绝对权威,学生只有服从的份儿。这在中国很普遍。”我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个弊端是缺乏平等性。”去年,上海发生了轰动一时的小学生给老师打伞的事情。我在《联合早报》撰文《旧思想与新文明》说:“没有公民教育,国学教育是没有灵魂的道德说教,造就了一批没有雄性特征的太监。”
现在,我要以研究生和导师为例,进一步谈师生之间的关系。导师的主要责任是教育,把自己的知识和方法传授给学生,此外还要有适当的思想疏导。学生的主要责任是学习和研究,完成学业。以上是师生的职责关系。在人身关系上,师生是平等的。
但是在中国传统上,师尊生卑。按照某些人的话,“师徒如父子”,子女对待父母,“埋儿奉母”“尝粪忧心”“卧冰求鲤”都可以,给老师打个伞不正常吗?在旧作坊里,学徒就是包身工,和师傅之间是依附关系。
很多导师把学生视为学徒、包身工。例如,以学生为主写出的论文,导师争第一作者;学生在实验室或工厂给导师干活,没有报酬或报酬极低。除此之外,学生还要干一些与学习及科研无关的活儿。有些是正常的,例如我曾帮我的导师搬家,导师请我在家里吃饭;有些是不正常的,例如杨宝德的导师周筠让他到家里打扫卫生、洗车、陪购物、陪喝酒等。
干与学习及科研无关的活儿,有些是导师要求的,有些是学生主动的。导师掌握着学生的前途和命运,很多学生借此跟导师拉关系,甚至巴结导师。某次在酒桌上,有人说,他的导师评选院士,用了他的一些成果;他愿意,因为导师将来会给他好处。很多导师和学生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有些学生不好好搞科研,一心钻营,搞各种关系。去年,美国克瑞顿大学哲学教授袁劲梅的一封信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这《做人,做学问——一个美国教授写给被开除的中国留学生的信》写道:“我不卖学位。我的知识可以无偿贡献给愿意跟着我一起寻找真理的学生,但不做交易。”这名中国学生把在中国的那一套拿到美国去,美国教授认为是病态。
信的最后,袁劲梅写道:“不能全怪你,人格分裂是畸形教育的结果,这也是我最后要讲的你的社会背景的责任。”两年前,我在《硕士生跳楼背后的隐忧》一文中指出:“第一个需要反思的是中国公民教育缺失。”我不仅指出了社会根源,也指出了解决办法——公民教育。
研究生毕业后,我留在高校工作,但不是当老师。一个重要原因是我怕能力不够,耽误了学生的前途,辜负了导师这一神圣的称号。我在机关从事管理工作。中国官场上的上下级关系,人格上不是平等的,上尊下卑。某些领导高高在上,某些下级溜须拍马,活脱脱主子和奴才的形象。不平等是个普遍的社会现象。
我做过博士研究生,理解杨宝德的压力,也知道换导师的不易。周筠让杨宝德到家里打扫卫生、陪购物、陪喝酒、品评衣着、叫“臭小子”、要求换女朋友等,涉嫌性骚扰。换位思考,如果男导师这样对待女学生,算不算性骚扰?相对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陈小武的处理,西安交通大学对周筠的处理偏轻。这是对男性的性别歧视。
(作者是中国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