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视野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在1997年预见所谓“创新工业”的困境,他在书里把未来科技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维续性”(sustaining)的,另一类则是“破坏性”(disruptive)的。维续性科技会继续增强和完善现有科技的作用,继续为人类服务;而破坏性的科技则不够精炼,可能还具有很多未解决的问题,只能影响一小部分用户,也或许还没找到实际的应用。


但是由于破坏性科技的出现,会冲击正统的维续性科技,对社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如电话、电脑、手机和电邮刚开始发明的时候,都可归类于破坏性科技。


不知道是谁的神来之笔,破坏性科技被译成了有点儿唬人的“颠覆科技”。搞资讯科技的人时不时总爱引入一些新名词和噱头来吸睛吸金,一两年前就乘着“第四次工业革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等的风势,为许多事物冠上“颠覆科技”之名,也滥用和乱用了其中“颠覆”的原意(破坏性),单只从字面上做文章。


如果重温2017年被冠以颠覆科技的近20个名堂,基本上都围绕着能取代从事重复性工作的人工智能应用程序和机械人,以及网络科技的商业应用。比较有“实质感”的是立体打印机的工业化,量子电脑和基因修改生物工程。基本上创新科技还没有做到颠覆世界的地步,不过这些新科技的出现和应用,确实就如克里斯坦森所预言的那样,带着缺陷不完美的尾巴,以非传统性的步伐和方式,开始“冲击和破坏”现有的“维续性”科技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和生活秩序。


“颠覆科技”其实在内、外两大层面冲击着我们的生活。先从内部来看,最大的影响将是系统性地取代某些传统的工、商(甚至国防)工作,进而造成大层面的“结构性”失业的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这会对整个国家、社会、政治、经济和安全造成破坏,所以负责任的当政者一定会小心处理这些问题。


在已经全球化的21世纪,要取代一个环环相接的系统和行业,不是立刻可以实现的,再加上被取代的将是人类自己,所以还有内部阻力,因此这会循序渐进地进行,相信人类会有充足的时间和智慧应付未来的挑战。


倒是“颠覆科技”在社会表面层所产生的冲击,就不容被忽视了,因为这些科技还未被“完善”而带着“有缺陷的尾巴”。可惜现代人多没有耐性仔细思考其利弊,一味以创新“快赢”,“先做了才算”的态度抢滩,所以问题就出现了。


先以“共享资源”为例子,摆明是商业机构利用网络之便,在钻传统商业规则的漏洞,从“消费”国人的共有空间(如人行道、住宅、公路)这方面来盈利。国家除了要为此花公款建道、停车设施、保安、监管、立法让业者赚钱,国人还要背负意外受伤的风险。这当然说不过去。


假设根据传统商业规矩,把这一切责任、安全、花费和风险都归还业者负责,肯定全部“分享企业”会立刻撤出岛国,国人的“步行量”可能还会因此而增加。再说无现金付款,如果这样的制度不是为了盈利,而是有利于国家金融,就应该抛弃传统的金融模式,大手笔地由国家主导实行,不必让人在繁杂的方式、折扣和促销里无所适从了。


从以上两个因为“网络科技”所衍生出来的例子,可以看到所谓“颠覆科技”所冲击的,最明显的是社会生活和制度的问题,是表层的问题。它其实没什么可怕,只不过是在考验施政者的智慧和重新平衡社会资源,定义“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社会和商业契约的问责和监管等的问题。


而“颠覆科技”真正会颠覆整个时代,影响世界和社会内层结构的时刻,还没这么快到来,人类还有一点为这未来做准备的时间。


作者是电子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