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这个调查的分析,企业不行善的理由有多种,包括:找不到适合的慈善团体、对慈善团体没信心、缺乏支持和相关资讯、没时间、员工太少、资源有限、行情不好、增加开销、管理层不支持等。


而在有行善的企业当中,只有24%定期行善,76%只在一些节日或在被要求的情况下行善。所谓定期行善又分成每周、每月、每季度以至每两年等,虽然同属定期行善,但差别也颇大。简单说,把行善当作社会义务的企业迄今仍占很少数,实有必要设法改善。


企业有社会义务,因为所有企业都在一个社会里运作,其成功及失败与社会所提供的整体经营环境是分不开的。企业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其理甚明。而在一个乱糟糟的社会里,企业也难有发展繁荣的空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最大责任应在管理层,也就是很多企业高管缺乏应有的社会意识。这是很不健康的现象。


市场主义的金科玉律是利润最大化,而不是人的福利最大化。企业高管总会告诉你,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但是,当赚钱不只是第一要义,发展到极致,也成了唯一要义之后,我们就得发出疑问:我们为什么要企业?


没有规范或约束的市场主义,造就了垄断企业的出现,也形成了“卡特尔”(cartel)之类的操纵市场的集团,单纯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为了达到目的,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这是市场主义可怕的弊端,它把人变成无情和贪婪的经济动物。


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企业高管各出奇谋险招,不择手段和不顾后果。数年前华尔街爆发的金融风暴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企业高管为什么有这样的铤而走险或冒进的行为?主要是高薪的诱惑。


美国式企业经营,给高管的高薪不只是基本薪金,更重要的是和企业利润增长率挂钩的分肥制度。这种薪酬制度把一家企业的利润增长功劳全部归到总裁的身上,形成了非常畸形的薪酬鸿沟,也就是高管和属下一般员工的薪金差距扩大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在美国,可能也包括新加坡,有些企业高管的年薪比一般员工的年薪高出三四百倍,是不足为奇的事。


在本地,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挂牌大公司(如三大银行)高管的年薪达到800万元甚至千万元的新闻,这说明美国式的企业经营理念在本地也很盛行。这样高的年薪,其实比总理的年薪还高出几倍,这算得上合理吗?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内部高管和一般员工的薪金鸿沟大得惊人,这算得上公平吗?毫无疑问,这是导致分配极度不均的体制根源之一。


以前认识一名老社区领袖(已去世好几年),他年轻时在李光前的南益树胶厂打过工,当过经理职位。据他说,李光前的经营理念和西方企业完全不同,一般员工,包括经理人员月薪都不会很高,但到了年底分花红的时候,大家都会喜上眉梢,即使普通员工也可以得到丰厚的红包。公司在利润分享上做到一个重要的“均”字。但今天西方企业管理理念已占上风,我们已找不到这样的企业。


企业高管拿那么高的年薪,有些人会说那是应该的,因为人才难找。但若欠缺一个有利企业发展的大环境,什么人才也无用武之地。问题是,我们是否敢于实行一种更加均衡的薪酬制度。毕竟,一家企业的营业成绩,并不是完全得力于总裁或几名高管,一般员工的贡献必须受到更大的肯定。社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更不能被忽略。因此,企业回馈社会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些拿高薪的高管不只应该有社会责任感,也应带头行善才对。


我们在好些方面都名列世界前茅,经济发展也比很多国家超前,但在施予这方面仍然比很多国家逊色。根据英国慈善援助基金会(Charities Aid Foundation)每年发表的世界施予指数,2017年,新加坡的世界排名30,这比起2010年时的第91名和2012年时的第114名算是进步多了。即使如此,我们在亚细安国家中,仍然落后于缅甸、印尼和泰国等国,这说明我们还须加大行善的力度。缅甸已经连续好几年名列世界第一,这是个佛教国度,民众和企业慷慨施赠之风可嘉,值得我们学习。


全国志愿服务与慈善中心的调查分析指出,在接受调查的公司中,有31%表示有兴趣行善,它们是潜在的行善企业。同一调查分析也说,一般上,公司管理层是企业行善的带动者,一般员工都会以管理层为榜样。这说明企业管理层在企业行善事业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行善其实不必一定是出钱,也可以是发动员工参与各种慈善义务活动,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们的企业是良政的受益者,在社会不平等问题突出的今天,企业必须积极参与行善事业,参与建设一个更包容的社会,让行善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