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透视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数字货币,经历了2018年12月的寒冬行情,如今开始回温,仅仅半年时间,比特币从币值3250美元的谷底一度反弹触顶破1万美元,总体数字货币的市值也水涨船高到2600亿美元。
与此同时,中国数字货币创业者孙宇晨以456万7888美元的创纪录天价,标下今年度的“股神巴菲特午餐会”,再度让数字货币的“造富神话”成为媒体的热点话题。
区块链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分布式账本数据库,特征是去中心化,数据交换及存取的每一个节点都会同步复制到整个账本,信息透明并无法窜改。矿工(个别电脑服务器)或矿场(大规模电脑服务器集群)通过联网而成为某个特定区块链的一个或数个节点,并为此分布数据库进行全网同步的计算及存储操作,多机竞争而得到随机回报:基于相关函数运算及区块链规则而产生数字货币。
加密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的首个成熟落地商业场景,并随之形成了配套的产业链闭环:金融科创公司发币、矿工挖币、投资者持币、数字资产交易所买卖币。尽管数字货币只是一串电子函数代码,背后并没有任何国家的主权背书,甚至不与相关发币公司的业务发展有联系,也仍然是股神巴菲特眼中的“老鼠毒药”,但是正如哲学家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合理。
加密数字货币的交易匿名且隐密,跨国跨境汇款可瞬间完成,又无须支付传统银行系统的层层手续费,成为灰色甚至黑色资金收支的理想平台;数字货币大起大落的波动性及交易所的出现,成为了高风险投机者希望“一夜暴富”的绝佳载体;区块链的通证技术及智能合约,又使得发行特定数字币的门槛极低,只要有共识基础,理论上任何人都能在特定的虚拟或实境社区发行自己专属的数字货币,并在相关社区流通。
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开始正视数字货币的存在,并逐步实施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印度政府部门正就《禁止加密货币和官方监管数字货币2019年法案》进行讨论,如果法案通过,在印度持有、购买、出售数字货币,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可以判处一到10年监禁。中美两个大国也将通过设立监管框架或立法来规范数字货币的交易。
为实现智慧国愿景,我国政府也力求在鼓励企业创新、扶持数字经济及规范金融秩序、保护公众利益两方面取得平衡。《支付服务法令》(The Payment Service Act,简称PSA)已于今年1月24日在国会正式通过,预计今年下半年正式施行。其中的重点就是任何在新加坡境内从事数字货币的发行及交易的个人或机构,必须申请相关支付服务机构执照,接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
欲申请相关业务执照,申请者必须达到财务及运营要求,这包括必须由新加坡注册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承担责任或提供担保,客户资金必须得到妥善保管,不可挪用为业务发展资金;执照持有人也不可使用客户资金从事借贷业务,机构必须完整保存所有交易记录,并接受年度审计及不定期检查。个人账户的电子钱包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转账至非本地银行账号的金额不得超过每年3万元。
《支付服务法令》的建立是及时且具前瞻性的,它首先确认了加密数字货币在新经济时代的金融支付功能定位,其次将数字货币机构与传统银行明确区分,这就使得数字货币可以依附在我国完善的金融体系上健康发展;对于个人账户的资金流动限制,则保护了公众利益及防范国际黑金及洗钱风险。
凭着对数字货币相关业务的率先立法,新加坡能够巩固作为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的地位,未来也将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数字金融中心之一。
本地的数字货币及电子支付相关业者,如GrabPay、Krispay、GTB等等,在《支付服务法令》下已经具备先发优势及主场优势,只要达到相关执照资格,并诚心诚信经营自身的商业社区,完全可以成长为资本市场的下一个独角兽。
而对于广大消费者,则是在享受电子支付便利的同时,也应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如有涉足到数字货币的投资交易,则应量力而为。
作者是亚太区域企业集团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