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也好,野鸡也好,不断繁殖,终有失控的一天,扰乱生态;而新加坡也确实没有太多“野外”可以安置它们。野猪的问题尤其严重,这些年来在住宅区、巴士车站、学校门口和公园连道咬伤人的事故已接连发生了好多起,有些受害者还伤得不轻。
拙作《桃花源何处寻》刊登后收到了一些反馈,一些读者认为本地其实不缺自然生态,反而是“自然过度”了,以致野猪、水獭、野鸡、猴子都“很自然地”大剌剌入侵人类的生活环境,带来了不少干扰——野猪夜闯组屋咬伤妇女,水獭跑到私人池塘吃光金鱼,野鸡清晨啼叫扰人清梦,猴子进入民宅偷取食物。他们问道,《桃》文既然主张“在发展和保育之间维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这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其实野生动物扰民问题已在报上议论多时,民众的投诉不少,而国家公园局也已逐一回应。但他们对当局的答复并不满意,尤其是关于野猪方面,觉得“搔不到痒处”,无法叫人放心,希望我也评论一下。
老实说,我倒是相当同情公园局的。在社交媒体主导社会议程的今天,理性讨论的生态已经濒危,不只是“一味保育”已成为不容质疑的政治正确,动物维权也突然变成许多人的使命,不分青红皂白,神圣不可侵犯。面对这种新舆论常态,公园局的战线被拉长了,瞻前顾后,举步维艰。
动物维权者声称野猪本来就是本岛的“原住民”,是因为人类侵犯它们的地盘才会出逃的,错在人类。果真是如此吗?其实,岛上的野猪已经绝迹多时——早年在另一种“原住民”老虎和人类这两个可怕的天敌猎杀下,已经被赶尽杀绝。近期出现的野猪都是外来的,也许觉得这里“宜居”,纷纷从乌敏岛或柔佛迁移过来,而这也不过是大约10年前的事。
近年来第一头野猪在新加坡本岛出现的消息我记忆犹新。2010年,已经和本岛连接起来的科尼岛正在发展成为公园时,一批自然爱好者在岛上看到一头野猪,惊艳不已,拍下照片传给《联合早报》。由于是“第一次”发现,早报决定报道,在2010年4月3日图文并茂刊登了新闻。
自那以后,岛上各处陆续发现野猪的消息越来越多,尤其是在中央集水区一带。由于没有天敌,政府也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野猪迅速繁殖。到了2012年,国家公园局估计,单是在贝雅士下段的1.5平方公里范围内,就有多达80至100头野猪。
当年6月,野猪伤人的事第一次发生了,就在毗邻贝雅士下段的碧山公园,一名保安员和一名男童被一头奔跑的野猪撞倒受伤。这件事引起了公园局的高度重视,该局自然保护处处长对媒体说,这起事故“突显抑制野猪繁殖的紧迫性,作为负责机构,我们不能等到更严重事故发生,才开始采取行动”。
公园局说到做到,从那时起就开始在贝雅士下段一带扑杀野猪,到2013年9月已捕杀40头,到了2014年7月更至少捕杀了80头,扑杀的理由直截了当: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及减少野猪对草木环境的破坏。
这种当机立断的魄力和迅速行动的效率,不正是我们习以为常的新加坡治国作风吗?那才不过是七年前的事啊!曾几何时,当年那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情壮志,那种毅然决然的果断精神,却已悄然随风而逝,烟消云散了!
如今,不要说80头,即使只将一头咬伤人的野猪“人道毁灭”,当局也得费唇舌解释一番,而且还要面对“难道没有更好的处置方法”的质问!这七年之变也未免太戏剧性了吧?
公园局还是同一个公园局,它没有变,骤变的是受网络噪音污染的舆论生态及其所产生的政治影响。在今天的政治氛围下,不只是野猪,连捕杀野狗野鸡也已成为禁忌。以前因担心狂犬病传播而派出枪手对流浪狗就地处决的做法已经禁止,取而代之的是在野狗出没的地方置放捕狗笼,诱捕之后施行绝育手术,大费周章。
野鸡近年来大量繁殖,从树林郊外涌入公园和住宅区,在晨昏成群觅食追逐,已成为“大自然的城市”中一道常见的风景,但也引起民怨。2017年,由于新民路住宅区和淡滨尼组屋区等地相继有居民投诉野鸡噪音太大,尤其是大清早就高声啼叫扰人清梦,当时的农粮局迅速行动,捕而杀之,结果引起了强烈抗议,不少人在报上网上大声疾呼,要求饶鸡一命。
在动物维权诉求下,捕杀野猪和野鸡的行动不知从何时起悄悄喊停了。目前能公开扑杀的动物之一是会传播疾病的鸽子,但也得小心翼翼进行。2019年,鉴于组屋区的鸽患日益严重,当局展开毒杀行动,但有一次不幸被人拍到鸽子还没死就被丢进垃圾袋的镜头,照片一放上网,“虐待动物”的责骂声立刻四起——鸽子纵使该死也得善终!
动物维权的声浪立竿见影。去年7月某日我在勿洛市镇公园健行时,看到两个人神神秘秘躲在树下,以为是观鸟者,好奇上前探问。两人犹豫了一阵才谨慎答说,他们是公园局职员,因为附近组屋居民投诉公园里的野鸡天未亮就啼声大作吵死人,奉命设陷阱捉鸡。紧接着,他们不厌其烦地向我再三强调,捕捉之后不是杀掉,而是送到实里达野外放生,希望我不要误会。
我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问会换来他们如此紧张兮兮的“从实招来”,反倒不好意思了,也许是看到我边走边用手机拍照,怕我把他们的照片放上网吧?唉,合法捉鸡为民除害的人,自己却变成“惊弓之鸟”,何其讽刺啊!
野猪也好,野鸡也好,不断繁殖,终有失控的一天,扰乱生态;而新加坡也确实没有太多“野外”可以安置它们。野猪的问题尤其严重,这些年来在住宅区、巴士车站、学校门口和公园连道咬伤人的事故已接连发生了好多起,有些受害者还伤得不轻。除了会伤人甚至致命之外,它们对森林植被的破坏尤其叫人触目惊心。
野生动物数量失控当然不只是我国所面对的问题,一些国家的解决方式很直接,除了扑杀就是准许合法狩猎。这种科学应对方法为大家所接受,包括动物关爱组织。
我是一名自然爱好者,并不敌视野生动物,很享受在公园、河畔或郊野邂逅各种陆鸟水鸟、水獭、大蜥蜴、野鸡、野猪等的喜悦,时常拍照与朋友分享这些城中野趣,也曾带外地访客到罗弄哈鲁士附近著名的“野猪林”,观看那一大群不下二三十头、蔚为奇观的野猪。
但我同时也是个现实主义者,认为现实终须面对,人权与动物权不可能平等,老百姓免于受野兽攻击的安全权利绝对必须维护;也不能走一步看一步,等到野猪再伤人才打算,不幸闹出人命就太迟了!九年前那位公园局自然保护处处长不就说了吗:“我们不能等到更严重事故发生,才开始采取行动。”说得多么铿锵有力!
我国政治领袖在面对西方访员居高临下批评新加坡缺乏自由时,曾经气定神闲平视着对方回应:新加坡妇女拥有深夜在街上安全行走的自由啊。言下之意是:暴力横行的贵国大城市呢?
这是何等的底气。这种得来不易的行动自由,若被一群漠视人权的野猪剥夺了,情何以堪啊!
作者是《联合早报》前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