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生


由教育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次长费绍尔博士领导的活跃通勤(Active Mobility)咨询小组于3月17日向交通部提呈了报告,对各类个人使用的通勤工具制定一套更明确的条规和行为准则。


这些包括哪些通勤工具可在人行道、公路、共用道或公园连道使用,哪些不能使用的规则以及车行速度的限制,以确保骑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此外电动脚踏车也须向当局注册,以便执法单位稽查非法改装的电动脚车。


在目前电动脚踏车和其他通勤工具如电动踏板车(hoverboard)、电动独轮车(unicyle)和电动滑板到处横冲直撞的情形下,这是一项比较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必然会受到其他公路使用者,尤其是步行者和驾车人士的大力支持。


但该报告书显然忽略了另外一种通勤工具,那就是越来越多年长与行动不便者使用的电动轮椅,对使用者本身和其他行人可能带来的安全隐忧。


日前我在淡滨尼购物大厦的电梯内就看到了电动轮椅伤人的意外事件,一位骑着电动轮椅的老太太在看到电梯门刚一打开便把轮椅开进去,但很显然的,她对那辆看起来有点失灵的电动轮椅无法掌控,结果轮椅直向那位帮她按着电梯门的中年妇女撞去,把她的腿部撞伤了。


中年妇女雪雪叫痛,不过没有责备那个老妇人,到了底层,在众人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才把电动轮椅开走。我好为她担心,不知道下来还会出什么意外。


这件事让也我想起两三个月前在一家综合诊所内发生的事,当时有一位中年汉子骑着一辆电动轮椅,在狭窄空间的诊所内取药处随意开行,一路走一路呼喝要他人让路,结果大概也是因无法有效操控电动轮椅,连人带车撞向柜台,把玻璃隔窗撞得粉碎,自己的大腿也被玻璃片给割破流血,好心的护士非但没责怪他,还为他的伤口敷药。


这两起意外,都因为不良于行的老人使用自己并不会好好操控的电动轮椅,或者电动轮椅部分机件可能失灵,又在狭窄的室内空间行使所造成的后果。


因此我建议,上述的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对电动轮椅的使用,也要定出一些相关的条规以保障使用者和他人的安全,例如强制使用者定期把电动轮椅送交当局捡查,并发出验证书方可在公共场所使用;其次也应强制使用者上训练课程,领取证书后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