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6月22日刊登的黄锦葵读者投函《不应让宠物狗在组屋走廊小便》:


感谢黄先生的反映,也请他打电话62989222同市镇会联络提供更多详情,方便我们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合作,提醒组屋居民如何做负责任的宠物主人。


我们也在组屋电梯旁张贴了一张告示,提醒宠物主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另外,我们也指示清洁工人注意公共走廊的卫生,在发现任何宠物排泄物时尽快处理。


惹兰勿刹市镇理事会


公关经理


蔡柳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