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昱斌
最近,我哥哥用了两年的电动轮椅的座椅底支架断裂,于是向代理商询问有关维修的费用。由于早已过了一年的保修期,加上其他机件用了两年也差不多该更新了,因此,整个维修费超过1300元。代理商建议多付700多元买一辆新的比较划算。毕竟修理过后,也不能保证能再用上两年。
我哥是个低收入人士,上次的电动轮椅是靠陈笃生医院的社工为他申请到辅助金才购得。但根据负责这次个案的社工告知,那是一次过的国家神经科医疗辅助金,因此若要申请其他的辅助金,就得重新评估。换句话说,繁琐的程序又得再重来一次。
我可以理解首次申请时,需要详细地评估,包括医生的医疗报告、职业物理治疗师进行家访,以便推荐适合病人的轮椅等等。但是兄长患的肯尼迪症(脊髓延髓肌萎缩症),医生早已证实无法治愈,以后都得靠轮椅过日子。他的收入和住处也依旧维持现状,即使重新评估,结果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笔者无法理解为何还要浪费时间和人力,重复以上的程序。如果加上行政手续,估计至少都得等上一个多月才能拿到轮椅。
对急需电动轮椅代步去工作的兄长来说可是漫长的等待,对家人来说更是万分的不便,因为手推轮椅还得靠另一个人的帮忙。
如果再次申请的程序可以灵活简化,不但可以缩短程序的成本,同时也方便病人和家属。笔者实在不愿在每回提出申请时,都要再经历同样繁琐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