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龙
读了11月12日《联合早报·交流站》梁文乐君的《延长保证期有什么作用》一文后,我也要说出自己的经历,警惕想要延长保证期的消费者。
这事发生在几年前,当时到一家大型电器店乌节路分行买了两架手提电脑,销售员一直游说延长保证期的好处,结果被说动,便付款延长保证期。
两架电脑同时在两年多后出现故障,以为幸亏有延长保证期,就把两架电脑送到该电器店的淡滨尼旗舰店维修,两天后维修部来电告诉我,只有一架有延长保证期,另一架则没有,若要修理必须自费,这让我感到纳闷。
当年购买时,不可能只为一架电脑延长保证期,毕竟我是两架一起买,但过后只能无奈放弃该无延长保证期的电脑,但心中充满许多疑问。
而该台有保证期的电脑在维修后,却一直出问题,再送回去时,却被告知其保证期已过,顿时让我很气愤。当时的所谓延长保证期都是通过电子处理,完全没打印存据,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
经过这次事件后,我对这家电器店不存信心,而我现在也不会付钱来延长电器保证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