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群


近几年,人民协会为了推广文化艺术,大力支持邻里居民委员会成立兴趣小组,如书法、绘画、歌唱、舞蹈、太极等,鼓励民众参与,增加活力。


据知,兴趣小组若有10个成员,就可以一次过获得500元现金资助,20个则1000元,作为活动经费,但前题是兴趣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来自同一个邻里。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有不同,要在同一个邻里找到10个或20个志同道合的会员,并非易事。因此,居委会就只好乱招人,报名入组而不参与活动者大有人在,这有失成立兴趣小组的目的。


本人知悉,有邻里居委会想成立水墨画兴趣小组,但因成员来自不同的邻里而得不到资助,以致流产。


人民协会何不更改条例,只要成员来自同一个选区,就可以成立兴趣小组并给予资助。如此,志趣相投的民众就有机会欢聚一堂,共同策划与推展活动,发扬文化与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