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栏


周全生


12月20日阅读《联合早报》,喜闻乐龄健保计划(ElderShield)检讨委员会,将在1月11日开始举行两三场与公众互动的咨询活动,征求国人对如何改善已实施了近15年的乐龄健保计划的看法和建议。


检讨的重点在于确保重度残障国人可获得足够的保障,和在保障范围扩大的同时,也要负担得起保费。


乐龄健保计划从2002年9月实施,是时候进行检讨了。按目前的规定,投保乐龄健保计划者须符合六项不能自理的日常生活的活动,即盥洗、更衣、进食、如厕、行动(在室内走动)及移动(从床上坐上椅子或轮椅)中的任何三项,则可在指定医生的书面证明下,向有关保险公司索偿每月300元的现金,以60个月(五年)为限,以补贴各项相关的医疗费用。


我建议把乐龄健保计划的索偿期延长,在不增加现有的保费,即无需参加提升计划的前提下,让受保者索偿期限延长24个月(多两年)到84个月(七年),甚至延长60个月(多五年)到120个月(十年)。这是因为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加上医药护理的进步,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国人的生理健康,平均寿命也提高,七八十岁的老人随处可见;而身体有残障的人,他们的平均寿命可能比正常人还来得长,因此把乐龄健保的索偿期定在60个月并不实际。


延长后的索偿额说多不多,但也在相当程度上为收入不高家庭的受保成员,减轻不少医疗费上的负担。所以延长索偿期,对这群老人是件重中之重的事,它比增加他们每月索偿额,更有实际上的帮助。


希望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能把我的建议纳入检讨范围中慎重考量。